《论正直与白痴》第3/76页


  阿正生平第一次听到这般奇言怪论,她的意思是把他当人看待?他却打心眼里喜欢这种说法,这么美好的事情,他不是在做梦吧?这是肯定了,这么多天折磨,他定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进入了梦乡。几天没睡,现在他的眼前,都是浓浓一层烟雾,这样的美梦,即使荒谬,却让他留恋。梦醒之后,又该是棒打脚踢,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见阿正有些发呆,她又催道:“喂,还不快上马,我可没什么耐心,回家我还有一大堆事要处理。“
  这次阿正没有抵触,毕竟练过武,就算没骑过马也大概知道怎么做。他一跃身上了马,反正是做美梦,也没有什么后果。
  “累了就躺在马背上吧,我们出发了。”白真真回头爽朗一笑,一头青丝活泼地跳动,阿正感觉很幸福,连梦里的仙女儿也这么美,他累到了极致,便慢慢倒在马背上休息,眼睛慢慢合上了。
  白真真是个话唠,牵着马也不闲着,一边走一边说:“阿正,我是真看不惯王府那些人这么对你,奴隶不也是人吗?他们凭什么这么折磨你,我说啊,改天我到了阎王府,定要告他们一状,让他们通通下地狱,如果谁敢再欺负奴隶,我要让他马上遭到报应,这样就再也不会那么多人欺负奴隶了。”
  “白大人还真是志向高远,”一个低沉而缓慢的声音从白真真后面传来,“只不过徒有想象,不切实际,不遵天法,看来只不过是虚无缥缈的孩童梦境罢了。”
  这个声音,这种论调子,白真真吃惊地回头看,阿正已经从马背上坐起,坐得挺直而优雅,他的嘴角渐渐晕染出一丝微笑,那种笑在他的脸上就像一滴墨水滴在水中慢慢渲染出的感觉,眼神奕奕生辉而带着友好的笑意。即使面色铁青,也丝毫掩盖不了面容中温暖慈善的色彩,一种谪仙般的气质毫无侵略性地漫漫充盈着周围的空气。
  白真真看得结巴了:“你真的是……阎王郑大人?”
  “是,好久不见,白大人。”
  

☆、一对欢乐的夫妻

  原来阿正真的是郑大人,这真是让白真真气不打一处来:“那你刚刚耍我?我好不容易把你救回来,就遭你这么冷嘲热讽的,你有没有良心啊?”
  “另外那个我并不知我的存在,我和他是一个灵魂,一个身体。只有等他不清醒的时候我才能出来做事。他不睡觉我也没办法出来,所以让你误会了,十分抱歉。”郑大人颔首,说话缓慢而优雅,每个字都带着墩儒的气质。
  原来是这样,白真真一直以为郑大人和她一样,作为人类的一面是清楚阎王府的事。没想到郑大人的思想和阿正是分开的,阿正对此毫不知情,所以两人的性格才会如此迥异。不过这样更让她来气,他竟然能忍受别人这么惨无人道地折磨他,这人到底是什么心理:“你这人到底怎么回事?被打成这样也不知道跑?而且你被欺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早干什么去了,以你的能力要跑还不是轻而易举?”
  郑大人的眼帘慢慢垂下,漆黑的眸子变得深沉:“我有我的打算,我必须得在王府待着,所以,”他抱拳简单作揖,“还烦请白大人送我回去。”
  “你疯了,还要回去?!”白真真眉毛一挑,怒目圆睁,“合着你被打着不痛吧,看着另外一个你被折磨好玩是吧?自私!为了自己的目的,就不顾别人感受。”
  郑大人淡淡一笑,笑得云淡风轻:“白大人说笑了,这是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的灵魂,怎么会感觉不到痛?我和阿正是同一个人,唯一区别是我拥有几千年的记忆,而他有的仅仅是这二十年作为人类的记忆。还有,天条有规定,鬼神的事情不能让人类知道,此乃天机,以后切切不能向阿正提起我和阎王府的存在。”
  白真真最看不惯他这一点,尽拿天规压人,她一把抓出阿正的卖身契,炫耀似的在他面前晃:“老天有老天的规定,人也有人的规定,看到这张卖身契没有,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奴隶,你跑不了了,郑大人!”
  郑大人一把抓过卖身契,白真真措不及防,忙去抓。郑大人坐在马上,高度上有优势,白真真根本抢不过他。趁白真真一只兔子一样跳了几下还是够不着的空档,郑大人匆匆将那张卖身契撕成了碎片,洋洋洒洒地抛在天上,又像雪花一样飘下来。
  “这样子,白大人就可以把我送回王府了吧?”
  实在是欺人太甚了,白真真双手叉腰,使出蛮横的样子:“哼!就不送你回去,又不会有人专门来查有没有卖身契,你又能把我怎么样?”
  “那我就只好自己走回去了,”郑大人耸耸肩,“你没有卖身契是不能来要人的。”
  “哼哼!真是做好事没好报!”白真真冷笑两声,知道自己斗不过他,但也不想示弱,望着天露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还敢和我谈天规?天知道是谁撇下阎王的职责不做去做奴隶,七天七夜,案子都堆积成山了都没人理,这种责任心都被狗吃了的人还敢和我闹?”
  郑大人蹙眉:“堆积成山了,都已经?”他猛地从马上跳下来,“白大人,请上马。”
  “你要干嘛?”白真真一惊,但还是按照吩咐坐上马去,她是吃了走在马下的抢不到卖身契的亏了,白真真觉得还是坐在马上安全一些。
  郑大人牵着马,带着几分阳光的笑容回头,“现在你骑马我牵马,这样扯平了,谁都不欠谁的,以后尽量不要找他,把他忘了吧?”说着就牵着马飞大大迈开脚步往前走,他的马桩很稳,像是多年练武的人。白真真一眨眼的功夫,他们就到家了。
  这“一眨眼“绝对不是形容,白真真自骑上马后就觉得周围风景变得光怪陆离,明明有好几里路,他却只花了两三步路便走了过来。白真真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瞬移功夫。白真真还真不适应这种功夫,她余惊未散,失魂落魄地从马背上下来,心跳定然比正常时快了两倍。
  阎王就是阎王,即使是那么落魄的时候也这么威武。早知道他那么厉害她还花那个劲去救他干嘛?他想跑随时都可以不是?
  郑大人也是个重视工作的人,他匆匆拉着白真真进了厨房,盘腿坐在一边,白真真也不多说,知道规矩,也坐在一边,一起念咒语,瞬间两人便灵魂出窍,从厨房的一堵墙穿了过去,便是阎王府。
  高耸的府衙和凡间的衙门差不多少样式,只是挂着的牌匾变成了阎王殿,而且这个地方是永远的黑夜,处处透出阴森的荧光。红砖绿瓦,琉璃色的装潢显出一副庄严。
  接着出来一群小鬼,长得各种奇形怪状,有毛茸茸的,有长兔子耳朵的,有牛头马面,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他们见到郑大人和白大人终于归来,可高兴坏了,簇拥而上,兴奋地喊着:“你们夫妻俩可回来了,我们快担心死了!”
  白真真狠狠瞪了他们一眼,吓退了一群小鬼。
  

☆、见见世面也不错

  关于这个白真真是怎么和阎王府扯上关系的,还需要慢慢道来。
  白真真原本是个流浪在街头的乞儿,她从来不知道父亲是谁,母亲也病死了,五岁的时候被一个巫医捡回来做徒弟,学习驱鬼、念咒和祝由之术。
  那个巫医是个修道的人,常年住在深山,别人求上门来才勉强做一做驱鬼生意,他有几个徒弟也是和他一起住在一起,而白真真是年龄最小的一个。他常说,人世凡尘太浑浊,去一次被污染一次,人离开了山就成不了仙了。
  白真真天赋异禀,对驱鬼这一门学习起来得心应手,后来者居上,年纪轻轻就比其师兄师姐的功力高出许多,引得一群人眼红妒忌。然而,对师父而言,她却是个野性难驯,不守门规,天生爱闯祸的祸头子。白真真是个眼睛里揉不下沙子的人,看不惯的事情就爱去打抱不平,从而惹出不少事端来,正是传说中一等一的愣头青。
  终于,在白真真十六岁那年,她众望所归地被赶出了师门,对于她的那群师兄师姐们来说,她功力太强抢了他们的风头,所以早走早好。对师父来说,她是个麻烦精,走了难得清闲。走的时候还预言,你这性子,迟早会闯下大祸,并要求她以后无论如何不能将师门的名字报出来,以免受牵连。
  走就走,这么多门规要守,也不适合白真真的性格。一些门规实在刻板古怪,什么不能笑,因为笑就是献媚什么的,对于白真真这样看看蚂蚁搬家一个人自娱自乐都要憨笑一会的熊孩子来说实在太违背天性了。
  由于长期在深山里住着,白真真也不大懂人情世故,也不喜欢和俗人相处,干脆自己在深山里建了一栋房子自己一个人住,清净的环境也有助于修行。为了糊口,她自立门户,做起了跳大仙的生意,做了一年,碰了几次壁才慢慢熟悉和人说话的技巧,也知道这世俗之人对巫医这个职业有多鄙视,才知道人事艰酸。
  就在上个月的时候,有一个男人深夜敲门,扬言要找白师娘,她心中厌烦,心想也太瞧不起人,她是师娘又不是妓(和)女(谐),应道:“深更半夜的,我不做生意,若有法事请我,请明日赶早。”
  门外的人似乎听出了她的不满,忙应道:“深夜敲门,打扰白师娘休息,实在惭愧。只是我白天实在不方便,只有深夜能出门,还请见谅。“
  听闻门外之人彬彬有礼,温儒和善,看来是个读书人。 白真真少了几分戒心,她也算练过武功的人,若真遇上什么歹人,她便好好收拾他一番。她走过去,将门微微打开一个缝,外面是个年轻的男人,身作官服,天庭饱满,面目俊朗大气,粗眉秀目,双目有神而笃定,略带一些书卷气,绮丽的月光透过那个人的身体洒在白真真的脸上。
  白真真一惊,这是个魂魄,所以月光才能穿过他的身体!但是法力高强的她怎么一点察觉不到鬼身上特有的阴气?而且这个魂魄的功力不弱,能在凡间现出肉眼能见的人形,还能敲门,看来今天是遇到高手了,是不是平日里她驱鬼太多得罪了谁?她声音有点发颤,问道:“请问阁下是?”
  “辽东阎王府代理阎王郑氏。”那人郑重回答,说完亮出一个腰牌,腰牌上赫然一个“郑”字。
  白真真瞠目结舌,她到底造了哪门子孽竟然让阎王亲自找上门来,难道师父的预言这么快就成真了?不对啊,她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最近做过什么错事。难道是她已经死了,阎王来收人的,那也不该啊,收人应该派黑白无常牛头马面来,哪用得着阎王亲自出马?或者是她修炼过,功力太强所以一般鬼差收不了她?天啊,她才碧玉年华正值青春,她不想死啊,白真真愣了一会斗胆问道:“阎王大人,请问小女子是否阳寿已尽?”
  “非也,我这次来因为阎王府临时缺人,来请白师娘出山助我一臂之力的,”他的声音带着一种清淡而恬静的味道,嘴角浮着一丝亲切笑意。
  “是……是这样啊,”白真真大大松了一口气,抚着自己的脖子安定自己的情绪,又忙将门打开,殷勤敬客,“阎王大人,请里面请。”
  这小屋点着油灯,浅浅的金色光芒将小屋徐徐溢满。木制的桌子,板凳,显得粗糙却古朴。这是一件最普通的民宅,却因为收拾得极度干净而显得利落,散发出木头特有的清香。看来这间屋子的主人白真真是个爱干净的人。
  那人笑道,“正因为阎王有事不在,我只是代班,称我阎王不合适。我本是判官,你可称我郑大人。”
  “是,郑大人,”白真真忙应道,又端来桌椅,让他坐下,柔柔的灯光映衬着两人的脸,“请问小人可以怎么帮您呢?”
  郑大人也不客气,拂了拂衣袖,便端庄坐下。他的一举一动都无比优雅,连手放的位置似乎都特别安排过,看来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的脸色光泽细腻,白里透红,想来是个养尊处优的人。
  “事情是这样的,阎王府在天朝有十二个,我所来的那个是当地辽东地区分支,我的职位本是判官。昨日阎王和无常总管被召唤到天界做事,临时缺人,便找我代替阎王,并兼职判官的职位,但是还缺一名无常总管,我实在j□j乏术。所谓无常总管,就是带领一众无常去捉拿鬼魂的管事。一般的死人魂魄只需要一般的无常或小鬼捉拿即可;但总有一些怨气深的或是修过妖术的鬼魂,又或是找了妖魔做靠山的魂魄很难捉回来,这时候就需要无常总管出马了。白师娘你捉鬼经验丰富,法力高强,是最合适的人选”
  “我?”白真真惊奇地指着自己,她没想到自己这种涉世不深的人也会被找来担当那么重要的位置,她的功力多少自己清楚,也没达到多么了不起的程度。还是拒绝了吧,别把事情弄黄了到时候吃不了兜着走,“郑大人,您说笑了,我不学无术,捉鬼的工作也就做了一年,还嫩得很,怕是担当不了大任。要找也应该找一些得道高人,我不行。”
  “那些得道高人怕是不屑于管这件事。而白师娘不一样,你先是做白无常,又兢兢业业做了无常总管近三千年了,什么事都轻车熟路的,名望资历都摆在那里,众人也都愿意服从你的安排。再说,我们阎王府也不愿真的请外人来担任这项工作,在情在理,你都是当之无愧的人选。”
  白真真听得咽下一口口水,“你是说我在地府做了三千年?我怎么一点不知道。”郑大人轻轻一笑,“那是因为白总管你投生做人的时候喝了孟婆汤,把以前的事情都给忘了。但是有些东西是忘不了的。比如说你是不是从小就被说成是捉鬼天才,天赋异禀?”
  “是啊是啊,”白真真忙点头。
  “那是你在阎王府积累的三千年的捉鬼经验带来的,所以天生就对这一行敏感,容易上手。所以你在学习驱鬼之术的时候,别人花十年才学会的东西,你几天就可以驾轻就熟。”
  郑大人真是厉害,说得一点不差,白真真恍然大悟,哼,她那群师兄师姐还嫉妒她,说她傻乎乎的不用努力也可以当高手是狗屎运发达了,原来她也是花了三千年的时间来努力的,这些都是她该得的。这么说,她以前也该是个威风的人物,郑大人在绕着弯捧她,让她暗暗有些得意。
  郑大人看到她脸上明显的得意,顺势推波助澜:“怎么样,你要同意,今天就来我们阎王府参观参观,我会告诉你一些相关事宜。这个工作只有阎王回来之前的三个月时间,每日的工作量大约两三个时辰左右,不会太耽误你时间的。”
  能在阎王府工作是件多么威风的事情,那就是吃皇粮,白真真心怡,一拍桌子:“行!就这么定了,”话刚说完,她就有点后悔,连忙补上一句,“郑大人不知道会给我多少酬金呢?”
  这一问倒是把郑大人问懵了,他有些尴尬:“很抱歉,我没有人间的钱,冥币行吗?”
  冥币!他还真把她当死人看啊,“呵呵呵,郑大人真是个幽默的人,”白真真冷笑起来,她用着笑声掩饰着自己的失望,并一边又在考虑,她要用什么办法来推脱这笔压根子没有挣头的生意又不得罪他;毕竟对方是阎王,也不知道得不得罪得起,是不是应该硬着头皮答应?不知道为什么,白真真真的对这笔生意有点舍不得,不管有没有钱拿,毕竟这种事情不是能随便遇到的,机会也不容易啊。
  郑大人当然听得懂她的意思,说白了就是没钱不想做。但他自然也有准备:“我虽然不能给你钱,但是给阎王府做事是有福气的。这福气可比钱好,升官发财,健康平安,多子多福,都是人的福气换来的。而且你作为巫医,能在阎王府积累经验对你修行和事业也有好处。”
  这么一说,白真真心里安稳一些了,至少是有好处赚的。本来这次的客人也不是一般的人,用对一般客人的要求来要求他也不现实。也罢,去见见世面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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