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敌人》第25/41页
二十六岁时,我们更加体会到历经失败后那种深深的疲惫以及对于不朽功名的疏懒。我们想过一种与世无争的人的生活,既不作神,也不作鬼。我们只求自由一点,只求把手里的事情作好。我们也真正知道了,作一个不凡的人需要怎样的精力、勇气、天才、机运,那是一件多么艰难多么巨大的事情,不可及,也不可望。
当一个人吹嘘说,他要办一个大公司,或者组织一个地下民主党,一年之内出名,两年之中撼动山河,我们只会在心里嗤嗤地笑他们梦呓,笑他们可怜,断定他们不是个“二百五”,就是“大儿童”。我们更愿意听一些小事情,因为它离成功更近一点。
我们不太喜欢那些要作神的人。
这之前,我们也曾希望过。希望生活在一个不断充满事变的时代,以便被它造就成为力挽狂澜的神。我自己就曾抱怨过,痛惜没被生在北伐时代,好作一个英武的少年将军。可是,现在我们都已悟彻。对于一个少年,有此壮志,可能依然颇堪鼓励。但我们却要时常向他们,也向我们自己,重复那两句先哲的冷语――
需要英雄的时代,是一个不幸的时代。
那些历史记录读起来平淡无奇的国家,才是幸福的城邦。
真不知道,如果我们生活在城郊炮火连天的地方,或者大街小巷一刻不停地走着游行队伍的城市,我们将怎样安寝。我们有时深深爱上了这种安宁,这种举世无双的停顿。能在平稳的生活中求得一份属于自己又不伤害别人的风格以标榜自己的独特,这就是我们最大的满足。这时,我们又像二十岁以前一样,想到“成为自己”。不同的是,现在我们已清扫了许多偶像,摆脱了极端主义,要成为不受英雄鞭策的平凡的自己,就像北岛祭奠遇罗克的诗――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
我只想做一个人。
过去,我们为了成为不凡的人,读过一些自传,并且学习电视名人的样子。为了模仿他们,我们如醉如痴,把个性统统扔在一边,把“成为自己”实际上误弄成“成为偶像的复制品”。二十六岁时,我们发现了这个偏差,也发现了最妙的事情实际上是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于是,我们大部分人接受了平淡无奇。
另外极少的一部分人由于具备不凡的天资,依旧追逐着远大的梦想。不过,此时的梦想都应该叫作“计划”,这个年纪有关未来的设想,早已和梦无关。过去,这类人有过另外一种作英雄的设计,打算作一个巴顿式的军人,作周恩来,作艾柯卡那样的汽车大王,作王朔那样的小说家,作姜文。可是这时,他们已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是一种独特的存在。连凡人都希望穿着与众不同的服装,以使自己与别人有所区别,那么英雄就更应该各有各的特色。而作二流的费雯丽和三流张曼玉,都是很不聪明的想法。当卓别林第一次电影表演时,导演坚持要他模仿当时一位有名的德国喜剧家,卓别林无奈只得这样作了,结果他没有给观众留下任何印象。人们记得他,是因为后来他搞出了前所未有的自我设计,使自己别开生面。而此后一味模仿卓别林的人,无论学得多么像,多么以假乱真,却不能使观众记住他们的名字。
二十六岁,我们必须马上作出的回答是,选择作哪类人,一经决断便义无返顾地走完人生。我们不能继续长久地在其间徘徊,既苦于不能当英雄,又不屑于作百姓。
此时,作凡人,要作一个热爱生活的凡人,快活自然而心安理得。作超人,要作切于实际的超人,意志高远而又脚踏实地。这样,这两种生活方式就都是健康的。
我们按照自己青春初期的经验、自己的环境、自己的遗传特点,选择了各自不同的道路。或是快乐的普通人,或是百折不挠的大人物。我们都在自己的天地里耕耘,在自己的生命乐章中,演奏着自己的乐谱。
《青春的敌人》第四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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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4年10月15日
面对竞争,还是逃避考验?
把自己放在人群中,首先作出判断,作凡人还是作伟人。作出这道判断后,接下来就是考虑有关竞争的问题。不论是哪类人,凡人有凡人的竞争,伟人有伟人的竞争。那种把天下建成“合作多于竞争的世界”的理论,至今还只是个初步的设想。今后很长的时间,竞争恐怕依然比合作要多。
你看,我们不能从月薪中拿出一小部分钱去“报得三春晖”,而且要长期居住在父母家里。不要说正常社交和生活习性受到压抑,就是那份养家还恩,独立成人的自尊也受到了伤害。要改变这些,就要去竞争。
我们的时代比父母成长的时代更需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丰富内容,但微薄的收入不允许我们满足自己哪怕多一点点的欲望。为了突破贫困,我们需要竞争。
这时,情感问题也在作怪。已婚的人度过婚姻之初的兴奋期,进入了平平淡淡的日子,开始了一段企图在婚姻之外寻求新刺激的危险期。未婚的人由于年长和经历的原因,已越来越不易被爱情的假象所迷惑,更加冷峻和挑剔的眼睛使之更难于与异性保持长久的关系。为了使自己超过别人以便不使配偶感到厌倦,为了继续成为令人注目的寻偶目标,我们也必须竞争,强化自己。
这些我们将为之奋斗的东西,不是我们想去作的,简直是被逼着不得不去面对。它们时时敲打着我们的脊背。
想一想十八岁的理想,简直可笑。我们真正需要为之奋斗的,不是通过竞争去争担大任,而是通过竞争夺取更多一份的作人的轻松。不作伟人,并不是怯懦的表现。在许多时候,我们都情愿笃信伟人是上帝派下来的天人,他们具有比普通人更高的天智和精力。我们不去与之竞争,是一种明智而自然的选择。但是,面对凡人和凡人之间的竞争,我们的回答却只能有一个――迎上去,别无选择――可是,我们的生活状态是萎靡的,我们拖着疲倦的双腿和勉强支撑起来的精神向前走,带着伤痛和生理上先天的不足,去无力地击打着顽敌。空余的时候,我们常希望找个地方躺躺,睡上一觉,把严酷的考验忘得一干二净。起床时,我们总想再多睡一会儿,有时真有一股被老板炒了也不在乎的情绪。我们还曾浪漫地想象过自杀。但是,我们不能那样作,也没有那样作。
凡人中也有自己高低不同的层次。青春后期,也正是我们向高一层次的凡人进军的关键年代,只要我们有一步疏忽,或者在一次令我们感到畏惧陌生的机会面前犹豫一下,在以后漫长的凡人生涯的结尾,我们就会发现那个举足轻重的一步注定了自己一生的方向,就是它使自己一步不前,步步跟不上。问问自己的父母,他们都曾有过诸如此类的青春遗恨,或者因为一念之差没去上大学,或者因为当时的一级工资没长,没有去争取一个不起眼的位置,结果四十年后他们发现,那些当初仅比自己多进一步的人,而今已是高官厚禄,甚至越出凡人的边界,成了显赫人物。不是吗?当刘晓庆勇敢而机智地脱离襄渝铁路民兵团宣传队时,她也许并没有完全想到今天。
如果我们因为疲倦,总是在机会和考验面前退缩,我们就倒在青春的敌人的脚下,感到踏在自己脊背上匆匆走过的后边的人流(他们也疲倦,但却不停地依旧在赶路)。这时候,有机会不该错过,没有机会也要支撑起来去试试。看看周围那些不开心的人,他们都曾是考验的逃避者,而那些胜利者尽管和我们一样失败过,灰心过,和我们一样疲惫不堪,但他们不久以后的生活却是志得意满的。而且,过去多一处伤疤,日后就多一份厚度,多一份领受奖赏的资本。
二十六岁时,流于叹息和诅咒的人是很不聪明的。
另寻一个美差,还是继续混日子?
二十六岁时再不对自己的职业作出最后抉择,一切就太晚了。要知道,二十六岁改变工种已经有点儿像四十岁的女人分娩,既痛苦,又危险。
青春的烦恼主要有两个源头,一个是得不到理想中的有情人,另一个便是找不到一份称心如意的美差。这两个生活内容占据着我们每天的绝对时间和大部分情思。可想而知,如果长年累月我们必须与自己讨厌的人和烦恼的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那该是多么难以忍耐和不幸的事情。所以,解决好职业与工作兴趣的问题,是一件严肃的事情。这时,我们应该弄清楚自己究竟爱什么,以及所爱的那件工作能不能养活自己,然后便去寻求这样一种可行的职业。许多人认为,寻找所爱的工作就像寻找值得爱的人一样,纯属天方夜谭。他们把工作好坏的标准降到了有多一点的奶就更加像个好娘的水平。钱少的工作不可爱,他们边干边骂,钱多一点的工作可爱一些,他们边骂边拿钱。实际上,他们爱的是钱,不是工作。而把钱和工作截然分开的人不会发现美差。因为除了拿到高薪的一刹那他们咧开嘴笑一下之外,赢得这笔薪水的工作却并不让他们开心,也从没有使其津津乐道过。
心理学家马斯洛说:“对一个喜欢自己工作并认为它很有价值的人来说,工作便成为生活的一个十分愉快的部分。”好的工作,重要的不是地位和薪水,而首先应该是其本身对于我们兴趣的影响,这正如一个人满足于一杯可口的咖啡。一方面,我们要尽量争取高薪以消灭贫酸,另一方面,我们要找到自己爱不释手的职业,此两者合而为一,才堪称有了“工作幸福”,堪称得到了美差。不过,当两者不可兼得时,我们最好应以后者为重。特别是当我们酷爱的职业比不喜欢的职业仅仅少几百块钱时,我们完全可能选择自己喜爱的职业,就当是每月花去了几百块钱,为自己购买来了工作快乐。而且,我们少拿了些钱,选择了心爱的职业,很有可能因为以后长期的尽心尽力而有所成就,甚至发了大财。
在抉择职业的时候,我们可以有三种态度:第一,继续从事现有工作,发掘它的价值,以增长兴趣。这种选择有似先结婚,后恋爱,可行而且方便。第二,试着找到更适合于自己的新工作。这种选择很艰难,但很刺激。第三,哪儿也不去,混日子,终此一生。这种听天由命的“选择”,是青春的一种敌人,半数以上的人将被它击倒。这是一条我们应该鄙视的道路,但最糟糕的是,我们都因一致认为这种选择的理由是“不得不”而对它听之任之。在此,我们暂且不谈它对于青春和勇气的害处,只是来揭示一下它的一个副作用,即,混日子对整个社会的工作心态的破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