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智慧录》第5/21页



当我们见到人们全力争取某些事物,费尽千辛万苦,冒险犯难,无非是为了让人刮目相看;当我们见到不但官职、头衔、勋章的猎取,就是财富、甚至知识和艺术修养的获得,都无不是为了赢获人们更大的尊重――这些难道不是确凿的冯据,证明人类的愚蠢已悲哀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吗?把他人的意见给以过高的价值,是各处的通病;这『毛』病可能根植于人『性』的本身,或是文明和一般社会制度所导致的结果;但不管其来源如何,它对于我们所作所为的影响太大,对我们的幸福造成莫大的障碍。从一般人胆怯的、盲目的、总是顾虑别人会怎么说,到威金纽斯(virginius)把匕首『插』入女儿胸膛的悲愤情绪,或是许多人为身后殊荣而牺牲安宁、财富、健康,甚至生命本身,都能看出这一『毛』病的综迹。毫无疑问,这一情结对于管理或指导阶层的人是一项非常方便的工具;因此,每一个训练人格的方案都重视荣誉感的维护和加强。但是它对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对于人的幸福的影响,却是另一回事;我们宜谨慎地劝人,不必太重视别人对自己的想法。日常的经验告诉我们,这一错误人们不断地一犯再犯;大部分人所注意的正是别人的想法,而对于自己意识中的最直接的认识反而不那么关心他们把自然秩序倒过来――把他人的意见看成是真实的存在,却把自己的意识当做可疑之物;他们把衍生的次要东西认成主体,同时把他们外界所见到的自身形象,看得比自身还重要。他们这样从并非直接的存在得出直接的结果,便陷入了称为“虚荣”的荒谬――“虚荣”这一用语之所以妥贴,就在它无实质、无内在价值。像守财奴一样,这些人一心一意想取得手段,却忘了目的。

事实上,我们这样重视他人的意见,我们这样努力尊重它,与我们可望获得的任何结果,实在不成比例;人们如此注重他人的态度,其普遍『性』简直可以看做是无人例外的、得自遗传的疯颠症。我们无论做什么,第一件所想到的事几乎都是:人家会怎么说“我们人生的苦难和困扰,近乎一半可以追溯到这一份关切;这份关切存在于自尊心别人会怎么说,造成我们所有的虚荣、炫耀、还有排场和吹嘘。要不是关心他人怎么说,我们所见到的各种奢华不会达到目前的十分之一。各种形式的骄傲,不管它的『性』质或领域是如何不同,说到底还是源于别人会怎么说,从而造成我们多大的牺牲啊!这种心态甚至在儿童中也能见到;虽然在人生的每个阶段都存在,在老年之中最为明显;因为在感官之乐无法享受之后,虚荣和骄傲只有跟贪婪共同掌权了。对于这一感觉,法国人也许能提供最好的例子,在法国人之中,虚荣心好像瘟疫一般、定期『性』的迸发,有时表现为最奇怪的野心上,或是一种可笑抿族虚荣心以及最为无耻的吹嘘上。但是,这样是无以济事的,因为别的民族会取笑他们,称呼他们是自大的民族。

为了说明这种对他人意见的不合理的过分尊重,让我选取用《泰晤士报》1846年3月13日详细记述一名叫做魏克士(thomas wix)的学徒被处刑的一段,魏某是出于报复而谋杀他的师傅。这一情况极不寻常,人物也很特殊,但却是非常适当的例子,可以为这一深植于人『性』的愚昧提供一幅鲜明的图画,让我们对这种愚昧可能演变的程度获得正确观念。报导说,在行刑那天的早晨,牧师早早的就来照顾他,但是魏克士对他的祝福,并不感到兴趣,他看来只是急切地要在年他处死的观众面前,表现出自己”英勇“的样子……。在行进中,他欣然进入他的位置,当他走到刑场时,他用附近几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现在,正如杜德博士(dr dodd)所说,该是我就要了解大秘密的时候了。”到达绞刑台,这个可怜人丝毫不用他人帮助,就爬上了台上的踏板,他一到中央,向观众鞠躬两次引起台下看热闹的群众,一阵大大的喝彩声。

一个人眼看就要被最可怕的方式处死、一死就百了之际,他所关心的竟是观众对他的印象,以及他在他们心目中可能留下的看法。同在1846年因为图谋刺杀国王而在法兰克福被处死的雷孔特(leconte)的案例,情况也是类似的。在审判时,他为了不许在上议院前穿着整齐而烦恼;处刑的那天,又为了不准他修脸而特别伤心。这类的事并不是近代才见到发生的。马提奥?阿勒曼(mateo aleman)在他那著名的侠义小说guzman de alfarache的引言中告诉我们,许多糊涂的罪恶犯们,在临死之前的一些时间不用来为灵魂祝福,却情愿疏忽他们该尽的责任,去准备和记住要在绞刑台上发表的一篇讲话。

我拿这些极端正的例子来说明我的意思;因为这些例子让我们看出我们本『性』放大后的样子。我们大家的焦虑、我们的烦恼、苦闷、困扰、麻烦、不安和不断的努力,在也许是大多数的事例中,都出自别人会怎么说这一顾虑;我们在这方面之愚蠢,正如同那些可怜的犯人一样。忌妒和愤恨也往往可追溯到同一来源。

人的幸福主要存在于心境平安和满足,因此,如果我们能把人『性』之中的这一冲动,减低至合理的程度(也许是目前的五十分之一),对于促进幸福将有极大的助益。这么做,我们应该能够除去心腹中的一大祸患。但是,这是很困难的事,因为这一冲动是人『性』之自然的和内在的悖谬。泰西塔斯(tacitus)说,“名声欲是智者最难除去的”。惟一能除去这一普遍的愚昧的方法就是,明白地认清这是愚昧;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承认他人脑里的意见大部分是错的、悖理的、谬误而荒唐的,根本不值得我们去注意;还有,在人生的大部分情境和事况中,他人的意见对我们的影响,并非真实和正面的。要是听到别人谈到自己的每一件事,或是听到他们说话时的口吻,他人的意见一般都那么不忠厚,简直会把我们烦愁到死。最后要说的是,我们应该弄清楚,荣誉的本身并无真正直接的价值,所有的只是间接的价值。如果我们大体能摆脱这一普遍的愚昧,其结果将对我们的心境平静和愉快有所增益,其情况非目前我们所能想像;人们将会更为坚定和自信地面对世界,而总的说来,态度上不会那么害羞和抑制。可以看出,一种隐逸的生活模式对于我们心境宁静有着极为有益的影响,这主要是因为我们不必老是看到别人,成日得听他人胡『乱』发表意见;简言之,我们能够返回自我。同时,我们还可以避免许多的实质上的不幸,那就是我们被误导而徒然努力,更正确地说,是我们沉溺于一种恶作剧的愚昧所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多注意道地的真实事物,多享用它们,不像现在受到这么多阻挠。但是,“值得做的事是难于做到的”。

二、自豪(pride /stolz)

我们在上节所讨论的人『性』中“愚昧”繁殖出三棵幼苗,那就是野心、自负(vanity)和自豪(pride)。最后两者的区别是这样;“自豪”(骄傲)是个人对于自身在某方面具有卓越价值的确信,“自负”(骄矜)是意欲激起他人对自己有那样的确信,一般也暗暗地希望自己毕竟也会有那样的确信。骄傲是来自“内在”的活动,是人对自己的直接体认。骄矜是意欲间接地达到这一体认,来自“外界”。所以我们发现,自负的人多话、自豪的人缄默。但是自负的人应该明白,他所希望的得到他人的好感,比较容易而且一定能得到的方法是坚持不说话,靠说话就难得多了,尽管有满腹经论可以卖弄。模样骄傲的人并非自豪的人;装扮的个『性』都会放弃的,其他假扮的个『性』也一样。

只有对自己卓越的才干和特殊价值具有坚定信念的人、才配称为骄傲/自豪――人们据以自豪的信念也许是错误的,或者是建立在偶然的各传统的优点之上:然而自豪毕竟是自豪,只要它是诚挚的。因为自豪是植根于信念,它就像所有其他形式的知识一样,不在我们自己能加以裁决的范围之内。自豪的最大敌人――也就是它的最大的障碍――是骄矜,骄矜就是要博取他人的喝彩,以便获得能肯定自己高度价值的必要基础,而自豪是基于原先已经存在的信念。

的确,自豪/骄傲常常会受到别人的指责,但我觉得通常都是被那些绝无一是足以自傲的人。由于大多数人是那么理和横蛮,任何人只要有任何长处或优点,如果他不是完全想被人家遗忘,就应该牢牢地盯住它;如果你忽视自己的优越之处,尽是跟平庸之辈亲切交往,打成一片,他们就会老实不客气地把你当做他们的一份子。这项劝告我特别拿来奉献给具有一流才华――真有才学的人,真才实学毕竟不像勋章和头衔,能够成日都不离他人的眼睛或耳朵;这些人若是不接受我的劝告,将会发现“亲近产生轻视”,或许像罗马人常说的,“笨猪要跟智慧女神上课”。阿拉伯有一句极好的谚语,“跟奴隶开玩笑,对方立刻忘形”;我们也不该轻视贺瑞斯的话,“有资格自豪就应当自豪”。毫无疑问,“谦虚”成为美德之后,让愚人讨尽便宜;因为大家都希望各人把自己说成是蠢人。这真是平头的平等!让全世界看起来都是愚人。

最低下的骄傲是国家骄傲;一个人对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说明他自己没有什么品质可以觉得骄傲;否则,他不会依赖与亿万同胞共享的东西而自傲。自己具有重要特质的人对于本国的缺点,能清晰地看出,因为那些缺点经常就在他跟前。自己一无是处可资骄傲的可怜虫,是不得已采用国家骄傲;他会不惜一切维护国家的所有过错和愚昧,藉以弥补自己的卑下。举例来说,如果我们公正地指出英国若干的卑劣冥顽之事,五十个英国人之中很难找出一个会同意你说的话;假如有一人同意,他通常是明智的。

德国人没有国家骄傲,这显出他们是众所公认的诚实,但有些不诚实的人可笑地假装他们对国家感到骄傲,那引起“德意志兄弟”和民众运动人士意图煽动群众,误导他们。我听到人说火『药』是一名德国口人发明的,我怀疑。李奇顿伯(lichtenberg)问道,“为什么没有人喜欢冒充德国人呢?想假冒的人为什么想冒充法国人或英国人呢?”

无论如何,个『性』远比国家『性』民族『性』重要得多,而就个人而言,个『性』尤其值得多多考虑。民族『性』涉及亿万人士,你不可能对人家大加赞扬而仍然诚实。国家『性』不过是人类的偏狭、悖逆和卑劣『性』格在各国所表现的特殊形式的另一名称。要是我们讨厌某一国家『性』,我们赞扬另一国家『性』,我们对这一国家『性』,不久会同样感到厌恶的。每一个国家都讥笑其他国家,大家的讥笑都对。

本章所讨论的内容有关“人的地位”,或是说我们在他人的心目中是怎样的,这就可依荣誉、勋位和名声三项,分别讨论。

三、勋位(rank/rang)

我们先谈勋位,因为几句话就可以把问题弄清楚,尽管这东西在大众和市侩们的眼中很是重要,而且是『政府』运作体系中极有用的一环。

勋位纯然只有官样文章式的价值。严格的说,它是厌品;它的手段是撮不自然的敬重,事实上,整件事只是闹剧。

我们可以说,勋级(orders/orden)是支取民意的汇票,它的价值需视开票人的信用而定。当然,作为年俸的代替物,勋级能替『政府』节省很多钱;如果值重得宜地分配,能达到其实用目标。的确,人们一般是有眼睛和耳朵;但所有的其他东西却不多,他们很少判断力,甚至记忆力也是短缺的。『政府』有许多功能 是人们无法理解的;另外有一些事曾经为人们所欣赏,之后很快地被遗忘。所以我认为每一勋等和勋章和颁发,都是在各处不停地向人民大众宣布,“这人跟你们不同,他有成就”。但要是颁发得不公允,或是未经适当地选拔,或是为数过多,那么勋级就失去价值:国君颁授勋位,要像生意人签发票据一样地谨慎。在任何勋章上 刻“功勋昭著”之类的语句,都是废话,因为每一个勋章的颁发都应该是出于功勋昭著。那是合乎道理的。

四、荣誉(honour/ehre)*

“荣誉”的问题比“勋位”大得多,讨论起来也比较困难。我们还是先来给它下个定义。

如果我说“荣誉是外界的良心,良心是内在的荣誉”,许多人无疑问会同意;但是这样的定义只是虚有其表,几乎没有谈到问题的根本。我比较喜爱的定义是,“荣耀有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客观方面的荣誉是他人对我们价值的意见,主观方面的荣誉是我们对他人意见的尊重。”从后一观点言之,荣誉对于信守荣誉的人通常具有一种极为有益、但并非纯然是道德上的影响力。

除了极端腐败的人之外,每个人都有荣誉感和羞耻心,荣誉更在各地都被认为具有特别价值。其理由如次。单独一个人就像荒岛上的鲁滨逊,他所能获得的成就非常有限。人的能力只有在社群中才可望发挥充分作用。当我们的意识开始发育之后不久,就会发觉心中兴起着要被他人看做是社会有用分子的欲望,那就是能尽到做

(译者注:德文的ehre和英文的honour似乎是同义的,它包括“荣誉、信誉、名誉、崇敬、『操』守、节『操』”等含义,在下面讨论中,我们有时需要把是文的“荣誉”看做具有“信誉、节『操』”等比较具体的意义,才更能理解译文。)人的职责,而且能取得社会上的权益。要成为社会用的一份子,人们就得做到两件事;第一,每个人不管在何处都该做的事;第二,每个人出于自己之特殊位置而该去做的事。

但是人们不久就发现,一个人是否在社会上有用,并非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需要取决于他人的看法;于是人们就千方百计要让他人对自己有好感,把“他人的好感”看做价值重大。这是人生中本有的内在特质,我们把它民做荣誉感,而从另一角度又称之为羞耻心。在他人面前,眼看人家就要就一件事做出对我们的看法,我们的脸上就出现红晕,就是这种心理的缘故(让我们羞惭的事,包括我们明明知道自己无辜,或是所谓过失并未涉及绝对的责任、只是自愿承担者而已)。相反的,当我们相信或了解到他人对我们信任有加,我们所获得的勇气是无可比拟的;因为这情形意味着大家都会帮助我们、支持我们,众力共同抵挡人生的不幸,比之我们各自捍卫自己,要容易多了。

为了获取人家的信任,也就是博得别人的好感,人与人之间维持着各式各样的关系,这就产生出多种不同的荣誉,其基础主要在于人与人之间要有分际,我们对各项承诺的履行,以及『性』的关系方面。所以荣誉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类别――公民荣誉,职位荣誉,和两『性』关系荣誉。

“公民荣誉”(civic honour)所含盖的范围最广。这一荣誉基于以下的假定:我们无保留地尊重他人的权利,永远不会为了一己所需要而使用不下当或不合法的手段。这种荣誉是人与人之间和平交往的条件;任何公然地违反这一和平交往的行为,任何会遭受法律制裁的做法,无不破坏公民荣誉,永远都假一处罚是公正的。

荣誉的终极基础是一种认为人的品『性』永远不改变的信念;做过一件坏事,就意味着未来在相似的情境下的行为,也是坏的。这从英文的“character(品格)”一字可用来表达信用、名誉和荣誉的概念,作为说明。所以、荣誉一旦是丧失就无从恢复,除非其丧失是源于错误,例如当事人遭人诽谤或是他的行为被误会了。因此,法律提供有对付 言、诽谤甚至是侮辱的补救办法;因为“侮辱”虽然不过是谩骂,却可以看做是未说出理由的简单扼要的诽谤。这句话可以简短地说成:侮辱就是简单的诽谤。(the inxult is a summary slander。)我们谩骂骂他人,就表示我们没有真正的或真实的可埋怨对方的理由;否则,我们尽可把这些理由当做前提说出来,让听者自己去下结论,但我们并没有那么做,我们提出结论,却忽略前提,冀望人们会假定,我们这么做是为了长话短说。

公民荣誉的存在和名称来自中产阶级;但是它适用于所有阶层,包括最高层的人士。没有人能忽视公民荣耀,它是重大的事,任何人都应该谨慎不可稍加轻视。人若是失信了,以后不管他怎么做,不管他身分如何,他就永远丧失他人的信任;丧失信用的苦果是无可挽回的。

与“名声”(fame)的正面『性』质对待而言,我们可以说荣誉是负面的。因为荣誉并不是他人认为我们具有某些特质;它只是指一般所假定的若干革命品『性』,我们不可以缺乏。所以,荣誉不能说明某人怎么特殊,名声才能指出某人与众不同。名声是需要争取的,荣誉只是不可丧失。没有名声等于默默无闻,那只是否定的;但丧失荣誉是可耻的,那是肯定的『性』质。荣誉的这一负面特征,绝不可跟任何事情的“消极”『性』质相混淆;因为荣誉是纯然积极的。这是惟一由当事人直接所表现的品『性』:它完全视乎当事人所做和不做,与他人的行为或阻挠无关。这完全在当事人的能力和权力范围之内。我们稍后就能看出,这一区别可以把真正的荣誉或武士精神的伪荣誉加以分辨。

“诽谤”是惟一可用来从外界限攻击“荣誉”的武器;驱退这一攻击的方法是用中肯的宣传驳斥诽谤,而且适度地暴『露』出散布诽谤者的真面目。

我们之所以对老人敬重,是因为老人在他一生的过程之中,已经明明白白地显示出他是否具有荣誉;年轻人则尚未经过此一考验,他只是被假定具有荣誉。活得久(有些低等动物活得一样久、有的活得更久)和经验多(只是对这世界更熟悉),都不足以说明为什么年轻人应该敬重老人;如果只是活得长久,也不过是因为老年人哀弱而需要对他们体谅,并不需要敬重。很明显,皓皓白发总会使人发生敬意――一种真正内在的和本能的敬意。皱纹是年老的更可靠的表征,却不能激发敬意:我们从未听到人家说“皱纹可敬”,但“白发可敬”是常用的。

荣誉只有间接的价值。正如我在本章开头所解释的,他人对我们的看法如果对我们会发生影响,只存在于对待我们的态度上,而且只限于我们是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或是我们一定得跟他们打交道。但是,我们的人身和财物之所以在文明的状态中享有安全,应该完全归功于社会;不管做什么,我们需要他人的帮助,而他人之所以愿意跟我们交往,一定要靠他们对我们有信心。这样说来,他人对我们的看法,间接上对我们关系重大,尽管我看不出它对我们具有直接或立即的作用。西塞罗就持这一看法。他写道,“我同意基利斯波(chrysippus)和戴奥基尼斯(diogenes)的话,要是好名誉没有用处,它实在丝毫不值得去获取。”艾尔维修(helvetius)在其主要著作《论机智》(de l’esprit)中详细地坚持这一观点,他的结论是“我们喜爱他人的尊重,不在于尊重的本身,而在于它带来的诸多好处”。手段既然是不可能比目的更重要,那句“荣誉重于生命”、许多人大肆宣扬的话,正如我所说过的,是夸大其辞的。公民荣誉讨论至此为止。

对于“职位荣誉”(official honour)的一般看法是,充任何职位的人真正地具有执行有关任务的资格。一个人在『政府』执行的职务愈大愈重要,他所担任的官位愈高愈有影响力,一般人愈是认为他在品德和才干革命上的优越使他适于担任该职位。因此,地位愈高,愈需要在头衔和官等上给予他更大程度的荣誉,其他人对他也更为谦恭有礼。一般说来,一个人的官位就含示他应得的尊崇,尽管民众因为无能力了解他的职位的重要『性』而所修正。无论如何,担任特别任务的人事实上比平民大众得到更多的荣誉,后者的荣誉主要是避免不荣誉。

进一步说,职位荣誉要求担任某职位者对该职务敬重有加,这是替他的同僚和以后接任人着想。这就要尽责,对任何攻击,例如他未把责任适当地处理,或是他的职位对于公众福利无所助益,应予有力反驳。他必须证明攻讦的不当,诉诸法律予以惩处。

在职位荣誉之下还有以其他身分服务国家社会的人士,这包括医生、律师、教师,以及其他受过专业教育、或是公认具有专业资格的人;简言之,任何对公众作出服务承诺之人士的荣誉。这就该谈到军职荣誉,这里“荣誉”一词用作它的本义,认为那些献身保卫国家的人,真正具有做军人的必要『性』格,特别是勇气,个人勇敢的力量,拆死捍卫国家的决心,在任何情况下永远为本团体和祖国效忠。我在此处所讲的“official honour”,是意义比较广泛的“职位荣誉”,跟一般人所谓对公职的尊重(公职荣誉),范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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